可燃性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材料或制品能进行有焰燃烧的能力,包括是否容易点燃,以及能否维持燃烧的能力等有关的一些特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征来衡量。
试验的意义
随着应用化学和材料科学的发展,现在建筑行业可用的建筑材料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可燃性材料,同时也给建筑物的安全带来了威胁。对建筑物的可燃性能加以测定,能够对建筑物可燃性能进行等级划分,有助于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的评估,降低火灾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测定建筑物的可燃性能,对建筑物的火灾防护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试验步骤
试验前确认燃烧箱烟道内的空气流速符合要求;将6个试样从状态调节室中取出,并在30min内完成试验;将试样置于试样夹中,这样试样的两个边缘和上端边缘被试样夹封闭,受火端距离试样夹底端30mm;在试验下方的铝箔收集盘内放两张滤纸,这一操作应在试验前的3min内完成。
点燃位于垂直方向的燃烧器,待火焰稳定。调节燃烧器微调阀,并采用规定的测量器具测量火焰高度,注意应在远离燃烧器的预设位置上进行该操作,以避免试样意外着火。在每次对试样点火前都应测量火焰高度。沿燃烧器的垂直轴线将燃烧器倾斜45°,水平向前推进,直至火焰抵达预设的试样接触点。当火焰接触到试样时开始计时。点火时间为15s或30s,然后平稳地撤回燃烧器。注意如果点火时间为15s,总试验时间是20s;点火时间为30s,总试验时间是60s,从开始点火计算。
总结
建筑材料可燃性的检测是对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的评定,对降低火灾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人们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筑材料的可燃性检测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应加强对建筑材料可燃性能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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